为了提高会议效率,使会议室管理逐步规范化、科学化,制度化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议室申请使用流程
凡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(院系),需于前一周周五上午11点前在学校OA系统里完成会议室申请,并电话告知党办行政科工作人员,由行政科汇总情况后在OA系统上进行集中审批,审批通过后使用部门(院系)于会议召开前一天到行政科登记领取会议室钥匙。如不按照要求发起申请,党办原则不予协调会议室。
如遇特殊情况,需提前把情况说明(需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)交予党办行政科,再按照申请流程补齐手续后方可使用会议室。
二、会议室安排及会务服务
1、党办负责各会议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。
2、全校性重大会议由党办负责协调会场布置和会议服务工作,实验中心负责会场音响设备保障工作,宣传部负责会议照相、摄像工作,后勤处负责会场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,保卫处负责会场外围的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,校团委负责配合党政办完成会场布置和会议服务工作。
3、由部门(院系)主办或承办的会议,会议通知、会议签到、会场服务、音响保障,以及会议所需桌签、茶水、条幅、材料等物品均由会议主办或承办部门(院系)负责。党办负责统筹协调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各部门(院系)需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的申请、音响调试、钥匙领取归还登记等工作,党办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。
2、会议结束后由申请部门(院系)按相关规定对会议室进行卫生保洁,对音响设备进行检查复位,待行政科验收通过后方可归还钥匙。
3、如遇电力、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,或因临时重大活动引起的会议室冲突,由行政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协调。
4、会议室使用过程中对会议室相关设备、桌椅等资产造成损坏且无法修复的,由相关使用部门(院系)照价赔偿。
5、如有其他特殊情况,请及时与党办行政科联系。
四、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