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主持党委办公室全面工作。负责组织党办工作人员对上级文件、指示精神和党委的学习领会。
2.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和校党委的文件、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,负责校党委和党委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督办或催办;
3.批阅机要文件和处理上级来文来电。
4.负责对各部门上报党委会讨论事项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(包括材料情况、结论、具体意见建议等)。
5.负责协调指导校内各部门的稳定工作。
6.负责审核、会签以党委名义发出的文件。签发或审核党委办公室发出的文件。
7.根据党委指示,协调党委部门之间、党政部门之间的工作。
8.负责组织和协助党委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。
9.主管党办行政经费。
10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